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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陆港清风】党员干部和企业打交道的“正确姿势”
发布时间:2020-10-26

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于堤村村委会原主任于杰,伙同他人多次采用阻拦施工、口头威胁等手段,对企业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,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;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育才街派出所民警(二级警长)徐忠军,2020年4月在对辖区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明火等安全隐患,在未经请示且没有临时查封权的情况下,将该公司相关场所张贴封条查封,造成不良影响……

公权力本来是给企业服务的,却有人把企业当成软柿子随便欺负,岂能容忍?最近,各地通报了不少破坏营商环境的类似案例,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可得引以为戒。

那么下面这样的做法,又该怎么看待呢?

浙江省上城区南星街道有一名社区工作人员,平时工作主动,帮企业解决了不少困难。企业挺感谢他,就在过年的时候给他送了些礼卡,他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。

后来,这名社工受到了诫勉处理。南星街道纪工委书记徐建强认为:“为企业做事,用的是公权力,如果当成日常的礼尚往来,就越界了。”而这种越界,正是基层干部与企业打交道时常见的廉政风险。

以上案显示,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没有把握好和企业交往的尺度,帮企业解决问题没错,错在收了不该收的钱,破了“清”的界限。既要亲,也要清,才是跟企业打交道的正确姿势。7月21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,“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。”从今年的疫情里熬过来,企业都太难了。要“保市场主体”,就要给它们打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。首先,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和企业打交道的姿势就得“摆正”:

把企业当肥肉,粗暴摊派、吃拿卡要,这种事别干了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;

帮企业办事要本着公心,企业的“感谢费”是收不得的,领导干部帮企业直播带货,“广告费”、回扣也是一分都不能收的;

国家最新的惠企政策下来了,要主动宣传推动,想办法帮企业真正享受到优惠;

企业复工复产,要简化审批流程,让企业少跑几趟,早日开工早点挣钱;

门好进、脸好看还不够,要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,部门内有哪些对企业发展不利的规章制度,就及时整改……

作为监督的专责机关,纪委监委可以做些什么呢?——纠正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和企业交往的各种“不正确姿势”,督促保护支持市场主体的政策落地见效。

比如,畅通举报渠道,从企业的“倾诉”里,及时发现政商交往中的“细菌病毒”,给有关部门打打针。同时又要注意不在企业和职能部门之间造成对立。“企业要和政府长期打交道,不能为了解决这次的问题,就把企业和职能部门的关系搞僵。我们告诉职能部门,问题既然已经发生,只要敢于直面问题,积极为企业解决问题,也是一种担当,我们认可鼓励。”


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